关于调整湖北航天医院伦理委员会的通知
为了加强湖北航天医院伦理委员会的自身建设,做好医院伦理管理工作,保护受试者及医务工作者合法权益,根据医院实际情况,经湖北航天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投票及院办公会审议后,决定调整人员组成如下:
主任:
彭清臻
副主任:
刘昌晟
委员:
陈 平 叶 飞 乔金柱 黄华溢 曹 坤
熊卫国 宁宜国 王丹华 栾 云 郭 峰
车积俭 常思敏 刘明武
秘书:
戎晓晓
医院伦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:
(一)制定和修订涉人科技伦理委员会章程、审查程序、工作制度等。
(二)委员会有权对涉及人的科技研究活动,从被试数量、实验方法安全性、规范性、科学性、真实性、人员福利等方面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遵照涉人研究伦理审查程序进行审核和裁决。
(三)伦理委员会应依据伦理审查的基本原则,兼顾被试和实验者利益,对科研中涉人研究伦理的申请(方案)进行审查。在综合评估利弊和必要性基础上进行科学评审,并出具伦理审查结果。各类涉及人的科技研究都应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开始,并接受日常的监督检查。
湖北航天医院
2023年2月3日